那天下午經過台中的東大路與福科路,看到警察持槍臨檢事件,心裡疑惑了很久,也把當時拍到的照片交給民意代表,請他發文詢問這樣的臨檢方式是否違憲???
過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收到回文了。
至於回文內容是不是官話??還是真的會改進??我會繼續觀察,畢竟監督政府是市民的權益,我們有絕對的義務幫助公部門的服務向上提升,否則最大的受害者就會是自己。
回文如下:
撇開條文不看,被別人拿著槍要求查看證件的感覺真的很不舒服,不管治安好不好,每個人都不應該被當作預備犯罪的人一樣的對待,治安不好的主因是什麼??那是主管機關該去深入了解的。

而且,這邊離高鐵烏日站,真的很遠,這些警力應該特別加強烏日站的平常安全才是,這種亂槍打鳥式的到處設檢查臨檢的勤務,反而會讓第一次來到台中的人,感覺台中的治安真的很不好的壞印象。

關於人權,平常你會許不會去了解有哪些內容是被要求的,但人權,絕對與你息息相關,關於持槍臨檢是否違憲的問題,我們應該翻開現今的憲法來看看,裡面不合理的侵犯人權條文有哪些??
轉自六七年級大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