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什麼吵!華盛頓公約不是你們這些笨蛋所了解的!

panda1大熊貓要來台灣了!藍綠,台派非台派,再度為了兩隻熊貓吵的不可開交,還搬出了國際條約「華盛頓公約」來說嘴。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在記者會中拿出了台北市立動物園發給中國的文件,上面確實使用華盛頓公約的國際指定格式,也確實的在輸入國中填上台灣台北,但這一份文件卻是台灣自己寫的自high文件,中國給台灣的文件不只不是華盛頓公約的國際指定格式,甚至連國家名稱都沒寫。

所以呢?

請大家先搞清楚華盛頓公約這個東西。

華盛頓公約,正式的名稱是「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CITES」。該公約係於一九七三年六月廿一日在美國首府華盛頓所簽署,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目前,全球有173個國家是簽約國;該公約是針對全球瀕危動物的貿易(此處的貿易,在公約中的定義係指對瀕危動物於國與國之間的輸出入)做出了限制,以保護這些瀕危動物。CITES對瀕危動物分成三類,分別放在附錄一、二、三。其中第一類指的是「若對此種動植物進行貿易行為,此種動植物將會有滅絕的危險;因此,禁止此種動植物的貿易」。而同屬於熊貓科(Ailuridae)的小熊貓和大熊貓都是第一類類的瀕危動物,也就是說,可愛的熊貓,在CITES簽約國之間是不可以進行任何貿易的!

關鍵就在於CITES簽約國。

CITIES簽約國列表

CITIES簽約國列表

[caption id="attachment_229" align="aligncenter" width="67" caption="CITIES簽約國列表"]CITIES簽約國列表[/caption]
CITIES簽約國列表

CITIES簽約國列表

[caption id="attachment_231" align="aligncenter" width="67" caption="CITIES簽約國列表"]CITIES簽約國列表[/caption]

中國是CITES簽約國嗎?是的,中國於1981年簽署了華盛頓公約。是故,中國理應遵守公約,不得對大熊貓進行任何貿易行為,將大熊貓輸出到別國。

那麼台灣是簽約國嗎?很抱歉,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或說中華民國在台灣並非簽約國)。就算會被幹譙,中華民國其實並沒有任何義務遵守華盛頓公約。

更令大家難堪的是,在CITES的認知當中,只有一個中國,並且台灣被劃歸為中國的領地(見下圖,綠色為CITIES會員國)。

cites-world_s

所以,一切都很清楚了。

中國此次當然不需要使用華盛頓公約的指定格式書寫熊貓到台灣。因為,對中國來說(或CITIES的認知),這兩隻熊貓只是在國內不同地方的轉移阿!

倘若,台灣一直堅持拒絕接受大熊貓的話,無疑是向全世界公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不過,台灣多數的人自以為是的選了一個馬英九當總統,而馬英九很聰明的利用接受兩隻熊貓(可愛的熊貓?),很快的就達成他爸化獨漸統的遺願。

中國呢,不費一兵一卒也不浪費任何一顆飛彈,利用兩隻可愛的熊貓就消滅了中華民國,統一了台灣。

還有什麼好吵的?

台灣人還想繼續享有自由民主的生活?眼前看來只剩下一條路囉。

一個回應

  1. People can easily see the evil hear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henever there is an international deal with China.

    This pair of pandas does have a huge string attached. It was clearly forseen by the former administration. Is it too late for our government to change mind and reject the deal?

    Hopefully the next administration could do something about it. It would be China to get embarrassed internationally if the pair is returned someday. The return is certainly worth to co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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